文章: Why You May Actually Want to Go Back to the Offi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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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文章後,我深有感觸,認同作者的觀點。對公司(我)來說,在辦公室的好處是絕對大於遠端工作。

支持可以 remote working 的觀點不外乎就是在家工作效率比較高,可以不用通勤等等。

客觀來看,這些支持觀點都是個人利益優先於公司利益,在家工作效率比較高,難道在公司工作效率就會比較差?

最初,公司希望能用提供 「可以遠端」 吸引到更好的人才加入。不過,我們真的要理性的評估,遠端工作的吸引力是否真的那麼大?

除了薪酬外,公司文化、公司產業、工作內容、面試體驗等等,對於 candidate 在決定工作時的影響真的有比 「可以遠端」 小嗎?

不妨可以思考遠端工作的帶來的「好處」 是否真正對公司有益? 還是這些好處僅僅只是滿足個人需求?

個人而言,比起像齊頭式平等,讓全公司都可以遠端。我更傾向於將 “遠端“ 當成是一種籌碼或是福利,可能是一個更理性的選擇。

林子大了,什麼鳥都有,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,員工對於工作的態度、習慣的上下範圍肯定是越廣。

對於那些自主性強、積極性高的員工,提供更高的彈性,可以加強他們與公司強黏著度。

而對於動力不足,需要常常有人指導(盯)的員工,給予遠端彈性,高機率績效只會越來越差。

作為管理層,我們有一項很重要的職責是留下優秀人才、提升一般員工的表現,並淘汰不適任的員工。